关于拟撤销漯河融尚置业有限公司碧桂园·龙山府建设项目规划建筑7 #、12#、13#、15#、17#、18#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浏览:2269

关于销漯河融尚置业有限公司碧桂园·龙山府建设项目规划建筑7 #、12#、13#、15#、17#、18#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经调查,《漯河市中心城区C0103、C0104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 (正式成果)要求漯河融尚置业有限公司碧桂园·龙山府建设项目所在宗地应配置12班幼儿园,但在审定的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仅配了6班幼儿园,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的规定,以及漯河融尚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撤销漯河融尚置业有限公司碧桂园·龙山府建设项目已取得的“建字第41110320210000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关于7 #、12#、13#、15#、17#、18#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的规定,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公告期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8日。

特此公告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