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自然资源政府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我局编制了《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网站(http://www.lhgtj.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本局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信息中心(漯河市淞江路616号)查阅。该查阅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冬、8:00~12:00,15:00~18:00夏),联系电话0395-3136035。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漯河日报》等报纸公开信息;
2.在局办公地点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有关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局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阅《目录》。
(二)受理机构
本局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到本局办公室(漯河市淞江路616号)查阅,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冬、8:00~12:00,15:00~18:00夏),联系电话0395-3136035。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申请后,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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