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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系列解读(三十八)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0日        浏览:2368

新《土地管理法》系列解读(三十八)

土地调查的内容及成果公布

土地调查包括下列内容:①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②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③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制度。土地调查成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从事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