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新闻中心

我局三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获全省通报表扬

作者:调研宣传科投稿        来源:调研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        浏览:2045

近日,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漯河市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工作 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中,我局三项重点工作获全省通报表扬。

一、不动产登记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实行交易、纳税、登记、便民服务“四位一体、一窗办结”的受理模式,推行一表申请、零复印和证书免费邮寄到家服务,实现“排一次队、一套申报材料、一窗受理、一天办结”,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以来,共办结不动产登记“一件事”9000多件。

二、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在产业类项目实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内新增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科研用地参照执行,危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其他特殊要求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均可适用“标准地”出让。实行“标准地”带方案出让,将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进行,土地成交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进行,待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2022年一季度,全市按“标准地”出让政策完成4宗土地出让。同时,根据企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并按比例调整出让底价,有效降低企业拿地成本。最新发布的3宗工业用地“标准地”全部实行“带方案”出让,其中20年出让年期工业用地的挂牌底价为每亩9.27万元,价格仅为50年出让年期的40%。

三、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以临颍县、舞阳县和漯河市区为试点,逐步在全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把办理不动产权证作为交房条件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定,督促开发商及时完善手续、诚信经营、依法建设。新建商品房项目完成联合验收后,在开发企业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容缺受理、提前介入,待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数据共享调取竣工备案等信息,审查无误后予以登簿缮证,同时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确保开发企业向购房群众交房的同时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住权和产权同步,切实解决购房群众办证时间长、企业办理手续难等问题,有效维护购房群众利益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目前,全域实现“交房即交证”,已有9个小区、3000多户业主享受到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