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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张槐等5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人事教育科审核        来源: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7日        浏览:33261

中共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张槐等5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局党组织、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槐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总督察,不再担任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赵国俊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科长;

魏军胜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战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贵仓同志任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皓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应飞虎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宣传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源汇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栓振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陵分局副局长职务

刁振翔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城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许胜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灾害防治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源汇分局副局长职务

袁丹丹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造林绿化产业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造林绿化产业发展科科长职务

郭凯勇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宣传科副科长,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陵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雪明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规划执法监察科科长职务;

辛军伟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源汇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郾城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超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郾城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王展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高文静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城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李明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郾城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冲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源汇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栗海旭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陵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田洪杰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一科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贺闯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二科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赵旸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三科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王文升同志为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宋璐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馆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刘付臣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主任,聘期三年

聘任闫文威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聘任张琳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计划财务科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不再担任市城市展示馆副馆长职务

聘任范少杰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四科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军召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职务

杨庆军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规划执法监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陈勇同志为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权籍调查科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林静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崔耀杰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一科副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王昊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二科副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闫海涛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三科副科长,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张志红同志为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地产交易所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陈玲同志为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原任职务随市土地价格评估中心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聘任牛胜辉同志为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韦伟同志为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毛磊同志为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产籍科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张峰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谌少钒同志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四科副科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马思媛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郭明析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李文豪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副馆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张展同志为市城市展示馆副馆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张朋涛同志为河南漯河市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王二彬同志为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郭丽颍同志为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任刘白璐同志为豫中南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李洪涛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职务;

张国才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科长职务;

于勇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督科科长职务;

牛军义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穆亚娟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产籍科科长职务;

孙会灵同志不再担任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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