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长办 来源:林长办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4日 浏览:17611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进程,林长办、法规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版)》共同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
《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共有49项,涉及到林业行政过程的的取证流程、法律依据、权利告知等各个方面,为林业行政执法中坚持做到“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提供很好的法律依据,确保执法工作无复议、无诉讼、无假错、无偏袒的“四无”目标更好实现。
《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于2022年11月20日起正式启用,各县区、各分局林业执法部门统一规范使用《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执法文书目前已印发市局、县区各分局执法部门,同时要求各执法人员尽快熟练掌握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及文书格式,合理运用到日常办案程序中;全体执法人员要结合执法实际,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制作存档规定,规范办案流程,严格办案环节,提高案件办理水平,不断完善自身执法技能和业务素养,切实规范我市林业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