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浏览:686
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23)第583期
根据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6执47号之六和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6执47号之六,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下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证号 | 面积(平方米) |
王银华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滨河路6#楼 | 0000015895 | 53.1 |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