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浏览:489
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23)第852期
根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源民三初字第237号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下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平方米)
言定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漯更字第016880号
118.73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