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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不动产登公(2023)第123期--继承

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浏览:500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3)123号

 张彦梅(身份证:4111*****1023)申请对坐落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金山路(房产证:豫(2017)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15467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张振卿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张彦梅继承。张乐(身份证:4111******1016)、张丽(身份证:4111******574X)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张彦梅,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