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浏览:538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3)125号
刘冠华(身份证:1101*****6417)申请对坐落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房产证:漯河市房权证源汇区字第0000030472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胡美存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刘冠华继承。刘秒(身份证:4111******1562)、刘柳(身份证:4110******252X)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刘冠华,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在符合登记程序前提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