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浏览:508
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23)第1230期
根据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1104执恢151号和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1104执恢151号之一,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下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证号 | 面积(平方米) |
冯群柱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昆仑路 | 2016003883 | 242.94 |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