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权益中心 来源:权益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浏览:12863
项目概况 漯河市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事务中心所需劳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DY-2023-28;
项目名称:漯河市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事务中心所需劳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工作内容是协助我中心人员完成我市国有划拨土地及门面房年租金征收任务,进行逐户上门征收,统计,催收等工作,保障人员和车辆的调配及使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服务期限:两年(2024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响应人,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备注: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查询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一旦发现响应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二本),电子版一份,递交到开标现场;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河南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
五、开启
1、 时 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地 点:河南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代理服务费
(1)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
(2)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3)收取金额:6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61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395-3127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239518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239518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