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自然资示范罚决字2020第020号 行政处罚

作者:示范区分局审核        来源:示范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浏览:130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法定代表人(必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必填)处罚有效期(必填)公示截止期(必填)采集人采集部门采集时间
漯河市两河四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1411100MA3XC7XD3F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晁俊刚漯自然资示范罚决字2020第019号违法占地建河堤绿化2018年4月擅自占用姬石镇刘立渡口一般耕地63164.9平方米建河堤绿化《土地管理法》第77条罚款1.罚款2.限期拆除126.32982020-06-152020-06-152021-06-15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2-14 1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