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召陵分局3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浏览:154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 违法事实(必填) | 处罚依据(必填) | 处罚类别(必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必填)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 处罚有效期(必填) | 公示截止期(必填) | 备注 | 当前状态 | 公开范围(必填) | 采集人 | 采集部门 | 采集时间 | ID |
沈志勇 | 漯自然监召罚〔2021〕051号 | 上级交办 | 一般耕地730.78平方米,其他土地280.95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你在非法占用的280.95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对你非法占用的280.95平方米土地处以3元/平方米的罚款,计:280.95平方米×3元/平方米=842.85元;3、限期拆除你非法占用的730.7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4、对你非法占用的730.78平方米土地处以1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730.78平方米×10元/平方米=7307.8元;5、罚款共计:842.85元+7307.8元=8150.65元。 | 0.815065 | 0.815065 | 2021/8/27 | 2021-10-27 | 2022-08-27 | 政务共享 |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09-01 16:10:45 | 1b9e12150afc11eca04e286ed488c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