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自然监召罚〔2020〕026号 行政处罚

作者:召陵分局5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浏览:187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必填)处罚有效期(必填)公示截止期(必填)备注当前状态公开范围(必填)采集人采集部门采集时间ID
王耀华漯自然监召罚〔2020〕026号非法占地建民俗博物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罚款
1.没收你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你非法占用的2479.24平方米一般耕地地处以1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2479.24平方米×10元/平方米=24792.4元;
3对你非法占用的529.23平方米其他土地处以3元/平方米的罚款,计:529.23平方米×3元/平方米=1587.69元;
4.罚款共计:24792.4元+1587.69元=26380.09元。
2.638009

2020/6/242020-08-242021-06-24

政务共享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07-29 13:52:03927432a00f0211ed99c8286ed488c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