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召陵分局3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浏览:144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 违法事实(必填) | 处罚依据(必填) | 处罚类别(必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必填)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 处罚有效期(必填) | 公示截止期(必填) | 备注 | 当前状态 | 公开范围(必填) | 采集人 | 采集部门 | 采集时间 | ID |
李水林 | 漯自然监召罚〔2021〕049号 | 卫片 | 基本农田488.54平方米,一般耕地415.47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你在非法占用的415.47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对你非法占用的415.47平方米处其他土地以1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415.47平方米×10元/平方米=4154.7元;3、责令你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88.54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4、对你非法占用的488.54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2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488.54平方米×20元/平方米=9770.8元;5、罚款共计:4154.7元+9770.8元=13925.5元。 | 1.39255 | 1.39255 | 2021-08-16 | 2021-10-16 | 2022-08-16 | 政务共享 |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08-20 16:44:41 | dc3821af019211eca740286ed488c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