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自然监召罚〔2020〕042号 行政处罚

作者:召陵分局1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7日        浏览:132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法定代表人(必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必填)处罚有效期(必填)公示截止期(必填)备注当前状态公开范围(必填)采集人采集部门采集时间
漯河市金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91411100706656482F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翟铁钢漯自然监召罚〔2020〕042号非法占地地面硬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1.没收你单位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2.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170.14平方米一般耕地处1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70.14平方米×10元/平方米=1701.4元;
3.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2531.33平方米其他土地处3元/平方米的罚款:计2531.33平方米×3元/平方米=7593.99元;
4. 罚款共计:1701.4元+7593.99元=9295.39元。
0.9295390.92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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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07-29 14: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