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自然监召罚〔2021〕083号 行政处罚

作者:召陵分局2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浏览:153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必填)处罚有效期(必填)公示截止期(必填)备注当前状态公开范围(必填)采集人采集部门采集时间ID
刘彦彬漯自然监召罚〔2021〕083号卫片基本农田1171.92平方米,其他土地1316.66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你在非法占有的1316.66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对你非法占用的1316.66平方米土地处以3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316.66平方米×3元/平方米=3949.98元;3、责令你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171.92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4、对你非法占用的1171.92平方米耕地处以25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171.92平方米×25元/平方米=29298元;5、罚款共计:3949.98元+29298元=33247.98元。3.3247983.32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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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共享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09-13 17:28:32f67d1bd2147411eca04e286ed488c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