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自然监召罚〔2021〕025号 行政处罚

作者:召陵分局1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浏览:137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法定代表人(必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必填)处罚有效期(必填)公示截止期(必填)备注当前状态公开范围(必填)采集人采集部门采集时间
漯河市禾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1411100341589001K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张浩漯自然监召罚〔2021〕025号上级交办一般耕地14143.35平方米、其他土地16709.51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罚款
1.没收你单位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14143.35平方米一般耕地处以2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4143.35平方米×20元/平方米=282867元;3.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16709.51平方米其他土地处以8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6709.51平方米×8元/平方米=133676.08元;4.罚款共计:282867元+133676.08元=416543.08元。41.654308

2021/5/312021-07-312022-05-31

社会公开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06-04 16: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