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自然监召罚〔2021〕128号 行政处罚

作者:召陵分局1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浏览:180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法定代表人(必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必填)处罚有效期(必填)公示截止期(必填)备注当前状态公开范围(必填)采集人采集部门采集时间
漯河市召陵区翟庄街道办事处11411104005782443P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范高磊漯自然监召罚〔2021〕128号上级交办一般耕地18620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他
1、你单位非法批准非法占用漯河市召陵区翟庄街道办
事处洼张村、王裴村、大河村和梨园周村的土地的行为无效;
2、责令你单位退还给漯河市召陵区翟庄街道办事处洼张村、王裴村、大河村和梨园周村土地;
3、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021/11/292022-01-292022-11-29责令退还土地
社会公开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07-26 19: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