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自然监召罚〔2022〕42号 行政处罚

作者:召陵分局1        来源:召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浏览:150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法定代表人(必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违法行为类型(必填)违法事实(必填)处罚依据(必填)处罚类别(必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必填)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必填)处罚有效期(必填)公示截止期(必填)备注当前状态公开范围(必填)采集人采集部门采集时间
漯河华鼎信友置业有限公司91411100MA4589QP7H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周嘉豪漯自然监召罚〔2022〕42号非法占地一般耕地460.18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罚款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你单位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3、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460.18平方米土地处以1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460.18平方米×10元/平方米=4601.8元。
0.46018

2022/11/182023-01-182023-11-18

社会公开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集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12-27 16: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