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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000308号不动产权证书(明) 遗失(灭失)声明

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        浏览:193

关于2014000308号不动产权证书(明)

遗失(灭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召陵区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2014000308号不动产权证书(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召陵区税务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