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浏览:115
关于20090020183号不动产权证书(明)
遗失(灭失)声明
霍连枝因保管不善,将20090020183号不动产权证书(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霍连枝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