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浏览:60
关于YG2016009129号不动产权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张新刚因保管不善,将YG2016009129号不动产权证书(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新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