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来源: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浏览:373
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及2024年度防控资金使用要求,漯河市林业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漯河市《2024年度第二代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治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2024年度第二代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治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漯河市境内。
2、建设规模:漯舞路、郾襄路、许泌路、高速直升飞机避让及交叉区域、其他需防护的县级以上道路、窗口地带、重点发生区域。防治面积约1.3万亩。
3、资金来源及数量: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万元。
4、服务期限:2024年7月-9月。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要求,防治效果达到95%以上,漏喷率低于3%以下。
6、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采购植保无人机喷药防治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服务约1.3万亩。(详见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2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控制价:16元/亩。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具有林业有害生物生物防治资格等相关经营范围;
(2)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年份起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月份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30台以上植保无人机的购机发票或租赁协议;供应商须具有30名及以上操作人员且持有有效无人机操作员证;
3、施用药剂:药品选用10%阿维.除虫脲悬浮剂、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20%除虫脲悬浮剂、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投标人使用的药剂需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产品标准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所提供农药防治对象需登记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签订的供货协议,否则投标无效。以上药品任选两种使用,总用药量不低于农药标签防治美国白蛾的推荐剂量或稀释浓度范围的中间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中标后二级承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送达或密封邮寄。报价文件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
2、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7月 23 日9:00至2024年7月25 日15:00(法定公休日除外),邮寄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递交: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3.1报价汇总表
3.2 资格证明文件
3.3报价清单
3.4产品质量保障:农药需提供三证及厂家产品质量保证函;无人机必须提供30台以上植保无人机的购机发票或租赁协议;供应商须具有30名及以上操作人员且持有有效无人机操作员证。
4、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漯河市淞江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10室(漯河市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形式及文件获取形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发布(http://www.lhgtj.gov.cn/)。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时间:三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漯河市林业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2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7588、13603856799 邮箱:lhsf8825@163.com
地址:漯河市淞江路中段616号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10室(市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2日
附件:漯河市林业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第二代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治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