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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不动产登公(2024)第48期--继承

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9日        浏览:124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4)48号

 李富英(身份证:4128*****5148)申请对坐落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金江路菊苑小区4#楼(房产证:漯房权证源汇区字第
2014014359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艾树勋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李富英继承。李枝(身份证:4128******5149)、艾群豪(身份证:4111******0039)、艾群芳(身份证:4117******5123)、艾贺勤(身份证:4111******6029)、艾贺丽(身份证:4111******0520)、艾贺杰(身份证:4128******6041)
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李富英,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