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浏览:58
关于2016000321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庞坤辽、薛红玲因保管不善,将2016000321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坤辽、薛红玲
2024年9月3日